在2003年之前,苹果的市值一路俯冲下滑到40亿美元,乔帮主重新执掌苹果数年也没见多大起色。
但这一切,从2003年3月开始,也即是蓝星科技公司成立一个月之后,苹果开始起飞了。
乔布斯推出了s,这是可能是苹果公司历史上最具革命性的创新产品,也推动了市值一路狂飙。
s的出现改变了一切,这是乔帮主憋了五年的s的出现,苹果公司得以进入音乐市场,不仅仅是靠卖产品挣钱,还可以通过卖音乐来挣钱,从id推出开始,短短的三年时间,靠着s组合为苹果公司创收近100亿美元,几乎占了这家公司总收入的一半。
s受到了来自用户、合作伙伴的广泛支持,因为s的存在,能够让更多人更方便地下载和整理音乐,这也极大的促进了id的销售,让这款电产品在北美迅速流行了起来。
那些唱片公司也欢迎s的出现,在此之前,唱片公司对于泛滥成灾的盗版音站几乎就让唱片公司脱了一层皮,但s让他们看到了数字音乐盈利的可能性。
当然,最高兴的还是苹果公司,通过卖id赚硬件的钱,也通过s赚音乐的钱。
其实罗晟这次跟五大唱片公司谈版权合作能如此顺利,那些唱片巨头也是s在数字音乐领域有着一家独大的局面,唱片公司自己也曾一度想要经营数字音乐,结果换了个行业发现在科技界根本玩不转,推出的产品被用户骂成狗,所以就放弃了。
但显然,s在数字音乐领域一家独大对于唱片公司是不利的,所以罗晟这次上门来谈版权合作,那是相当顺利,也算是在情理之中了。
因为站在唱片公司的角度来看,作为音乐服务制造商,掌握了版权,与[s]甚至今后有更多的线上音乐商店平台,这些平台为了争夺数字版权肯定是高价合作,显然对唱片公司有利。
反正现在都觉得自己是赢家,而罗晟也好乔布斯也好,某意义上来说都是赚差价的“中间商”而已,搭建了一个线上平台,把唱片公司旗下的歌曲数字版权与线上的消费者用户连接起来,然后罗晟抽走了40的分成,其实比乔布斯还狠,多抽了5的分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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