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莳顺着周慕的手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他的耳朵,那醒目的红被他注意到了。耳朵是人体的一处非常敏感的地方,只要稍微重一些的碰触,还有情绪激动的时候,就会发热,变红。原来,在他冷淡的外表下,也并不是真的心如死水。
“抱歉。”谭莳道。
周慕的心一沉,眼神咻的一黯,似乎是在酝酿着什么。
看着周慕‘黯然’的模样,谭莳鬼使神差的道:“如果你能先追求我,说不定我会考虑的。”
两人都是愣愣的对视了一眼,接着周慕的眼神变得更加柔和,谭莳的眼神也沉静了下来。
他要是得在这里待上一辈子,那么找个人过一辈子是最好的,在这个什么娱乐都没有,放眼看去都是丧尸的地方,一个人未免会寂寞。而且,他还是比较喜欢米虫的生活。
斗志这东西只是为了目标而存在着,像他这种,又有什么目标呢?活着?混吃等死!
如果一个富二代可以每天享受着奢侈的生活,那么他可能会羡慕亦或是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