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捡来的少年死活不上医院,我只好从哈里斯那搜刮来更多的伤药,像保姆一样去照顾他。其实我猜他应该不是怕上医院,而是没钱吧。上次我在路边救回一个出车祸的女孩,因为她没钱所以我帮她垫付。我看过她在广场发传单,一看就是生活是不富裕的,我付完就走了,怕她还不起我的情。
本来我想说医药费我出,可见他这样子就是一逆反心理强的少年,这类人最伤不起就是自尊心。
我帮他付医药费他肯定不舒服,虽然哈里斯很照顾我,也给我打八折的会员卡,可是哈里斯的药一直比市医院里的贵三倍,哎,也只能这样,免得伤了他自尊心。
可是仅过了三天我对哈里斯的医术产生严重的怀疑,哈里斯说那伤至少要躺三个月才下的了床,一不小心伤口感染就会瘫痪,就算好了身体也会留下后遗症。
可是为什么这才三天,这个该瘫痪的家伙就可以下地走路了,而且一点也看不出好了以后会有后遗症的样子?
未免意外发生,我强硬地让他减少下床的机会,对,是床。当他自己恢复一点行动力时就将屋子里唯一一张床,我的床给霸占了,占得理所当然一定如此。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我睡沙发。
到市图书馆借了五六本文学书籍,又在广场上听了一场略有伤情的小提琴演奏,到超市购买晚饭材料。回来时遇到贝贝街的老邻居正提着花篮向街民送自己家种的花,贝贝街的每户居民都有这种赠花的习惯,因为花的种类繁多,艾斯米的气候注定了这是个花的城市,每家院子里有些不同季节不同的花开了就会拿出来送给邻居,我每年也会送藤玫瑰。
我收到一大把的紫月铃,一种像铃铛状的蓝紫色花朵,妖艳清冷。
想起贝贝街曾送出过最多花的一次,是一户居民联合十几户种花大户收集了艾斯米城市的三百七十多种常见花,合计十万朵用飞艇载上天,然后绕城一周把花撒遍艾斯米的全部土地,那时我也有作为义工参加,收集了十多种花上千朵,真是花的狂欢节。市长还曾跑到贝贝街亲授正街居民的爱花勋章,我得到一个鲜花大使的花篮形奖章,还挂在书房墙上。
这个城市让人不得不喜欢。
回到家,看到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黑色的头发凌乱的散着,遮住了额头与眉毛,穿着我买的新睡衣安静地看书,手偶尔会因看到某个需要回味的章节轻捂着嘴,一张稚气的脸配上动物图案的睡衣加上他少年老成的动作,总是怪异得不伦不类,虽然很可爱。
见我进门,他抬了下头,自从我说他笑的难看他就不对我笑,看一眼又继续看书,我书房里的书他一小时可以翻十本,我一直对他喜新厌旧的态度皱眉,多次对他说:“就算无聊也不可以把书搬出来乱翻,翻完后还老乱扔,这是不对的,要不我租些动画片的碟子给你看?”
他呆了呆,然后说:“我是看。”
“就算看也不能这样看,那样能看出什么,一本好书要好好享受地去读,每个字句都要去回味,我每一本至少要看三天知道吗?”一页书停一秒他是无聊数纸呢,谁相信他是在看书啊。
他又习惯地将手搁在下巴,“我没时间。”
“你现在不是时间?”经常望着窗外发呆的时间难道不是时间?
然后他沉默了,然后他继续低头看书,然后一个小时还翻十本。我彻底对他没辙。
“我回来了。”将花放在花瓶里,清艳的颜色让客厅的色调明亮许多。
我把借来的书放在他身边,其实已经好多了,他至少不会跟一开始一样以极快的手速翻完一本就往后扔,扔得满个客厅都是纸,有些还被扔成散装,一页那一页全飞出来,我心痛到差点挠墙,可对方是病人我又不能掐他,掐出个好歹还得我照顾,只好跟在他身边一直讲道理。现在他已经知道翻完随手搁一边,虽然偶尔会听到他说:“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