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好几封都是他。
时间从最近,一直到她刚消失那会儿。
她暂时还……不敢看。
红馆微电影大赛的两大主办方的确是没想到会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
要是能一直维持这个水准,拍《红馆》都绰绰有余。
但《红馆》的导演又是一早定下的,千辛万苦才请李少白导演答应的。
毕竟翻拍别的导演的电影,要远远比拍自己电影难多了。人们总是会在记忆里无限美化旧版电影,无论新版本做得多好,总是难免会被诟病几句。
像李少白这种成名成家的导演自然不太愿意。
之所以首肯,一则天行给的条件的确是非常优厚,二则《红馆》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剧本。
这种情况下,这么好的微电影根本不是在造势,更像是在……
砸场子。
就连发过去邀约的也不回。
更糟心的是,查下去这个名额好像还是遇光的经纪人要过去的。
几个请来当评委的电影人也是犯了难。
本来都想好怎么把原定的几个导演捧上去了,你现在非来一个这种级别的人。
别说第一不给她,就是第一第二差距没拉开,他们自己都觉得看着就是黑幕。
“那能怎么办?”
“讲真这个《白日梦》,真的很烧钱。”一个评委啧声道,“你看这个场面……我想知道她哪里拍的。”
“应该是卢比斯剧院?用的是纪录片段吧?”
本来到还是很正常地探讨,后面却渐渐不对味。
“可这……也太“电影”了吧。”
用纪录片片段作电影大场面,只要拿到版权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有些场景的确不好拍。
但相对而言也就没那么服务于“电影”。
“兴许别人处理得好呢?说真的,如果新人都是这个水准,我觉得我基本可以洗洗回家睡了。”
“不是,你看这儿,这个人你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
“什么?”
几个评委探头过去。
那个出声的人倒放了一下,指着画面右下角一掠而过的面孔。
“这不是陆恩吗?就是……《红馆》里面的主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