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够了!南倾烬,这样做也只能拖延几秒而已,没用的!”
今朝的悲鸣,传入了南倾烬的耳朵。
“没用?睡在地上才更加没用吧。如果,没能保护住主人的话,血仆的存在价值不就变成零了么!”
他,现在还是明怜的血仆。
“那么,我就如你所愿吧……”龙莎冷笑一声。
然后下一秒,南倾烬又被踢飞了。
这次,他落到了今朝旁边。
“小可怜……”
“南倾烬!”
龙莎轻嗤道:“连主人带仆从,把你们一刀两断。这样的话,也不会留给你们悲伤的回忆了吧。”
“不,没有保护住主人的话,就没有意义了。”
南倾烬虽然已经无法再站起来了,但至少也要充当障碍物。
“已经……够了!”
今朝温暖的小手,放到了南倾烬的肩膀上。
“不,什么够了?不要放弃!只要击倒那家伙的话,不就没问题了?!”
“谁说了要放弃的?”
今朝的声音中,充满了希望和勇气以及自信。
“南倾烬,这回该轮到我来救你了。”说着,她抓住了南倾烬已经沾满血的手臂。
“胜、胜算呢?”
“百分之一百哦,毕竟,南倾烬流了这么多血呢。”
南倾烬半信半疑,“没有骗我吧?”
“啊啊,多亏南倾烬争取了时间,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让你看看认真上课所带来的成果吧。”
今朝开始吸收起南倾烬流出来的血液,与其说是吸收,不如说是喝血。
“这种时候,你这家伙在……”信风文学网
“南倾烬,在学校的保健体育的理论课上有学到过吧?喝下喜欢之人的血,会发生什么?”
在南倾烬快要消失的意识中,出现了一道闪光。
“血族的身体能力,会因此而大幅提升。而且越喜欢对方,力量就越强,这是一种为了保护喜欢之人而产生的本能。”
“说起来,好像是有这回事……”
然而,这种能力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经常使用。
毕竟,平时并不会出现需要进行“你死我活”的战斗情况。
所以,几乎没人实际见识过这份力量。
而且,要是大量摄取这种血的话,会怎样?
“南倾烬……看看我怎么样?只是个血仆而已,可不要被我迷住了哦?”
看到今朝的那副身姿,南倾烬率直地产生了这种感想:什么?这简直已经不是人……类级别的美丽程度了!
并不是突然变身,而让身材变好。
破破烂烂的礼服,也没有突然变得崭新。
不过该怎么说呢,令他难以想象的好看……
就如同,今朝整个人都已经变成了其他东西一样。
“啊啊,现在的你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说实话,绝对绝对超过了洛朝花。”
“虽然说是很漂亮,你的眼睛,充血也太明显了吧?”
“别管我。那么,差不多该回到战场了。”
“居然会有在这种地方喝血的余裕?去死吧!”语落,龙莎挥下了剑。
而今朝则连同剑一起,把龙莎打飞了。
明明,她只是挥了挥手而已。
“诶?为什么我会?”龙莎还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伤害了我的血仆的罪过,就用你的死来偿还……”今朝就像是陈述既定事实一般。
接着,她的背上出现了两道纵向的裂痕,两枚翅膀慢慢地长了出来。